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優(yōu)化人才選拔機制,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fā)〔2016〕7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經(jīng)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山東師范大學2016年在山東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為確保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規(guī)范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師范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45”,學校名稱:“山東師范大學”。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山東省教育廳。
第七條 辦學地點:千佛山校區(qū)(濟南市歷下區(qū)文化東路88號)、長清湖校區(qū)(濟南市長清區(qū)大學科技園大學路1號)。
第八條 學校概況:山東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山東省省屬重點高校,山東省首批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特色名校。
山東師范大學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濟南。建校60多年來,學校植根齊魯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靈韻,秉承“尊賢尚功、奮發(fā)有為”的校園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學篤行”的校訓,自覺傳承創(chuàng)新齊魯文化,努力彰顯教師教育特色,目前已發(fā)展成為一所學科專業(yè)齊全、學位體系完備、師資人才充沛、社會聲譽優(yōu)良的綜合性高等師范院校。 1/7 1 2 3 4 5 6 下一頁 尾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