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高強)8月2日,省教育廳發(fā)布公告,規(guī)范管理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表彰等活動,以切實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
根據(jù)公告,批準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的各類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應有法律法規(guī)或省部級以上文件為依據(jù),堅持從嚴控制、嚴格審批,原則上不得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未經批準,各類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不得冠以“全省”“山西省”字樣。我省范圍內現(xiàn)有所有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均須按規(guī)定管理權限重新核準。
未經重新核準的,不得再組織開展活動。申報時,需提供活動組織的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或省部級以上文件)、實施范圍、時間、內容、組織方式、監(jiān)督方式等資料。省教育廳官網(www.sxedu.gov.cn)將發(fā)布經核準同意組織開展的、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活動名單。以后新申請增加的活動,于當年3月1日前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省教育廳將在每年的4月1日公布經審核批準的活動名單。全國性的此類活動,以教育部批準文件為準。未經審核公布、擅自實施的活動,均為違規(guī)行為。
經批準組織實施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必須堅持公益、自愿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條件強行要求學;驅W生參加此類活動,不得收取活動費、報名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不得組織培訓,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相關資料、書籍或商品;必須按照審核備案的內容開展活動,不得擅自變更組織內容、范圍、方式等。
對一些“山寨社團”“離岸社團”舉辦以營利為目的的所謂“國際”“全球”“大中華”等賽事,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堅決予以查處。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的獲獎結果,不得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jù)。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廣大中小學校不得參與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各類違規(guī)舉辦的活動,也不得承認違規(guī)開展的此類活動的成績或結果。嚴禁組織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掛鉤的“奧數(shù)”、等級評定、選拔性考試及學科類競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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