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的拍照日期:晚上的照片時間卻成了上午
孟令超從法院拿出來的一系列原告(郵儲銀行)提供的證據(jù),其中一份證據(jù)是貸款人和銀行工作人員及保證人的合影。
合影照片是兩張,一張是兩名銀行工作人員、石運福夫婦和張傳強的合影,另一張則是兩名銀行工作人員、石運福和孟令超的照片。
“當(dāng)時他們要求我們一起合影,表示我們對貸款和擔(dān)保是知情的”,孟令超說,但當(dāng)時孟令超曾拒絕擔(dān)保,也拒絕合影。

銀行提供的有孟令超的合影中,貸款人石運福并未給正臉,拍照的瞬間低頭看向地面,孟令超懷疑這張照片是銀行工作人員抓拍所致得。 8/9 首頁 上一頁 6 7 8 9 下一頁 尾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