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國鑫)11月28日,武城縣對《談話函詢工作細則》進行了完善和細化,抓早抓小抓苗頭,將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落細落實。
通過定類、定級、定情形,嚴格篩選甄別談話函詢對象,做到標準清楚,應談盡談。將談話分為提醒談話、廉政談話、誡勉談話、信訪談話。根據(jù)問題處于苗頭性、傾向性,輕微且未造成相應后果,問題確定但尚未達到紀律處分程序等不同狀態(tài),確定談話類別。建立分級分層談話機制,規(guī)定談話主體的責任和任務,明確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單位確定的適當談話人,逐級對鎮(zhèn)街、部門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其他縣管領導干部,單位中層干部、所屬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單位其他人員,進行“一對一”“面對面”約談。明確實施談話范圍,規(guī)定履行“兩個責任”和落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不到位、檢查考核或評議較差,不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要求、在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上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等情形。明確反映問題過于籠統(tǒng)或難以查證核實的,可實施函詢。截至目前,共開展談話函詢36人,其中,信訪談話1人,誡勉談話18人,提醒談話4人,廉政談話6人,函詢7人。
建立一人一檔,要求談話對象及時將改正情況書面報告談話人,對沒有改正或改正不明顯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并督促整改、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整改到位、資料完善的予以銷號處理。把落實“兩個責任”貫徹于約談全過程,以責任落實促約談落地。組織專項檢查,對約談工作落實不力的黨委、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進行問責。“結合‘整風肅紀,抓早抓小’活動,規(guī)范談話函詢,達到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對確有問題的干部,充分發(fā)揮了教育挽救的作用,同時有效克服了‘一告就查’等弊端,提高了問題線索的處置效率。 ”武城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喬詠梅介紹說。 |